当前位置:
日期:
来源:
【字体:大中小】
分享:
相关附件:
【打印文本】【关闭】
收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1)抓实自查自纠。要求使用体外诊断试剂的7家医疗机构,严格对照专项工作要求,针对体外诊断试剂采购、验收、储存、使用、追溯全流程,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要求,形成工作闭环,共自查发现18个问题,均已整改。
(2)督促整改到位。根据自查问题清单和文件检查指南,该局对7家使用体外诊断试剂的医疗机构开展检查,发现2家医疗机构检验科正在使用的血细胞分析用溶血剂,开封后未标明开封日期,无法验证溶血剂是否还在有效期内,要求这2家医疗机构立即停用,并要求其他医疗机构以此为鉴,立即整改此类问题。
(3)筑牢合规意识。该局采取“线上”+“线下”的宣贯模式,现场给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宣贯《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与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并发放宣传资料90余份;督促各个医疗机构做好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依法执业、合规操作意识,筑牢依法合规使用体外诊断试剂的思想防线。
相关附件:
【打印文本】【关闭】
收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