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落实创业补贴政策规范经办流程的通知》(川就局办〔2025〕23号)要求,经初审,现将申领人胡峰华、 许东梅的基本情况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与内江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832-6105075。
附件:内江高新区2025年创业补贴申报汇总表 (第三批)
内江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