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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江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5〕55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18号)文件精神,经审核,林付英等219人属2026年1月新增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被征地农民,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发放标准为1980元/月·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6日),如对人员身份或待遇期间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联系电话:0832-6105062
附件:2026年1月内江高新区新增被征地农民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公示
内江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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