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江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府办发〔2019〕24号)等文件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内江高新区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全文在“中国内江”门户网站(www.neiji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内江高新”门户网站(http://gxq.neiji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高新区党政办联系(地址:内江市东兴大千路北环西路656号 ,邮编:641000,联系电话:0832-5858813,电子邮箱:1061705048@qq.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内江高新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实施载体,把主动公开作为主要实施手段,将依申请公开为补充措施,建立起较为规范的信息公开工作系统,做到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性、规范性和便民性。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我区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我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提高行政效能,成立了内江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管委会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管委会其他副主任为副组长,全区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并且各街道、区级各部门均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和任务来抓,由党政办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公开力度,提升工作水平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9〕32号)以及《内江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区印发了《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细化工作措施。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督促全区各街道、各部门安排专人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拓展政务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和社会热点,提升网络舆论引导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
(三)推行公开透明,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以政务公开助推稳增长
(1)加强预期引导。主动公开全区19个预算单位2018年财政决算信息及2019年财政预算信息及“三公”经费信息。2019年,实施的16个重大项目的审计报告均按程序进行公开。
(2)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利用政府网站、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及时刊登促进创业创新、支持小微企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相关税收政策公告、报道,进一步扩大税收宣传影响力。加大政策法规特别是减税降费相关优惠政策公开力度。
按照市有关要求,定期公布社会保险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涉及养老、医疗保险类费率信息6篇。
(3)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2019年,在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项目备案服务事项20件,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其中:办理施工许可8件、项目报建5件、建立备案7件,相关信息均在四川政务服务网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一张网)上进行了公开。并且,通过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动公开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信息2300余条。
2.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1)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2019年,公开通过备案审查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13个。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政策性文件废止、失效的,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定期公布通过备案审查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为促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纵深发展,及时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12条,提高了政府采购透明度。
(2)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开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全年发布国有企业信息20条,其中国有资本信息5条,政策法规信息10条,人事信息1条。
(3)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农业产业扶贫、农业补贴、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政策措施,发布相关信息62条,其中惠农信息42条,惠农政策20条。
3.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发布双创工作相关信息,加强宣传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关情况,宣传海外创新团队进内江、国家级孵化器申报、创新创业大赛等政策文件。全年主动公开创业中心相关信息50条,,其中:调研信息类21条,创新创业类22条,工作动态信息类5条,财政信息类1条,其他信息类1条。
4.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1)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公开促进就业创业方面的法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分析信息、职业供求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就业需求信息等45条;公开社会保险法规政策、办理流程,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涉及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医院和药店名录、社保关系转续经办机构等社会保障信息16条;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涉及养老、医疗保险类费率信息11篇。
(2)推进就业社保信息公开。公开促进就业创业方面的法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分析信息、职业供求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就业需求信息等37条。
(3)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21条,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46条。
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全面公开河长制的机构设置、实施方案、河长职责、河湖管护等信息6条。
5.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1)加大土地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执行土地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公告公示,在市国土门户网站及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网站及时公开。累计发布信息53条,另外答复群众来电咨询23条,答复率100%,及时反馈群众诉求,化解了群众疑虑,架起政府与百姓沟通桥梁;发布土地出让信息、出让公告、国有土地、集体土地登记信息,累计45条。
(2)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公开安全生产监管的执法信息35条。2019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6.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1)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起草公文时,即在发文拟稿单上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印发了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的通知,严格审核是否属于公开范围,是否属于规范性文件备案范围。进一步从源头上解决公文是否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的认定问题。
(2)全力推行政务公开。坚持方便群众知晓、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和政府信息的监督保障机制,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凡经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区管委会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区管委会及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除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布。区管委会领导政务活动除保密的外,应在门户网站反映,提高管委会工作透明度。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行政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管委会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均应通过网站、微信微博、办事指南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同时加强政策解读;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将行政职权行使权力主体、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向社会公布,将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征收等执法活动中履行职责的情况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公布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制度;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优化工作流程,公开办理程序,强化过程监控。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加强网站建设,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和公安分局实时监测强化网站正常运行维护。强化网上行政监督,畅通政府和
群众互动渠道,提供更多网上查询、办事和便民服务。
(3)全力保障内江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开栏目。全力保障网站各个栏目,区目标督查办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督导,对长期未更新信息进行通报,指导、督促信息及时更新。
(4)进一步做好政务咨询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在门户网站开设“电子邮箱”“投诉举报”“依申请公开”专栏,公开接受及办理结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广泛的问题,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2019年我区收到政务咨询、投诉75件,依申请公开2件都已依规依法办结。
(四)丰富公开载体,优化服务路径
通过公示栏、高新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期刊、微博、微信、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点等平台多渠道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加信息透明度和知晓度。优化服务路径,全面构建便民服务体系。全区2个街道均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16个社区,17个村,均建有便民服务代办点,方便了群众办事,有效解决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便民服务中心已成为“群众反映诉求的通道,展示政府形象的窗口,服务农村发展的平台”。
(五)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评比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力度,日常工作中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提高各街道、部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街道、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年末按照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督促各街道、部门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86 |
286 |
48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6 |
166 |
1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85 |
14 |
162 |
行政强制 |
31 |
0 |
86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88 |
462.657万元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部门和单位对重点信息公开重视不够,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存在公开信息量少,不够细化、发布不及时的情况。二是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有差距。三是高新区机制机构不健全,与县区政府存在区别,在内容保障上有一定困难,网站、微信等载体的部分栏目公开信息量较少。
(二)下一步打算
2020年,我区将继续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一是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工作,认真做好政务公开调查研究、档案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二是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的意识,增强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及时更新和充实政务公开内容,特别是全力做好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使门户网站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四是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载体和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方便快捷的方式,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努力促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江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府办发〔2019〕24号)等文件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内江高新区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全文在“中国内江”门户网站(www.neiji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内江高新”门户网站(http://gxq.neiji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高新区党政办联系(地址:内江市东兴大千路北环西路656号 ,邮编:641000,联系电话:0832-5858813,电子邮箱:1061705048@qq.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内江高新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实施载体,把主动公开作为主要实施手段,将依申请公开为补充措施,建立起较为规范的信息公开工作系统,做到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性、规范性和便民性。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我区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我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提高行政效能,成立了内江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管委会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管委会其他副主任为副组长,全区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并且各街道、区级各部门均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和任务来抓,由党政办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公开力度,提升工作水平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9〕32号)以及《内江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区印发了《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细化工作措施。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督促全区各街道、各部门安排专人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拓展政务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和社会热点,提升网络舆论引导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
(三)推行公开透明,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以政务公开助推稳增长
(1)加强预期引导。主动公开全区19个预算单位2018年财政决算信息及2019年财政预算信息及“三公”经费信息。2019年,实施的16个重大项目的审计报告均按程序进行公开。
(2)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利用政府网站、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及时刊登促进创业创新、支持小微企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相关税收政策公告、报道,进一步扩大税收宣传影响力。加大政策法规特别是减税降费相关优惠政策公开力度。
按照市有关要求,定期公布社会保险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涉及养老、医疗保险类费率信息6篇。
(3)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2019年,在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项目备案服务事项20件,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其中:办理施工许可8件、项目报建5件、建立备案7件,相关信息均在四川政务服务网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一张网)上进行了公开。并且,通过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动公开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信息2300余条。
2.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1)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2019年,公开通过备案审查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13个。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政策性文件废止、失效的,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定期公布通过备案审查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为促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纵深发展,及时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12条,提高了政府采购透明度。
(2)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开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全年发布国有企业信息20条,其中国有资本信息5条,政策法规信息10条,人事信息1条。
(3)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农业产业扶贫、农业补贴、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政策措施,发布相关信息62条,其中惠农信息42条,惠农政策20条。
3.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发布双创工作相关信息,加强宣传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关情况,宣传海外创新团队进内江、国家级孵化器申报、创新创业大赛等政策文件。全年主动公开创业中心相关信息50条,,其中:调研信息类21条,创新创业类22条,工作动态信息类5条,财政信息类1条,其他信息类1条。
4.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1)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公开促进就业创业方面的法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分析信息、职业供求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就业需求信息等45条;公开社会保险法规政策、办理流程,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涉及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医院和药店名录、社保关系转续经办机构等社会保障信息16条;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涉及养老、医疗保险类费率信息11篇。
(2)推进就业社保信息公开。公开促进就业创业方面的法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分析信息、职业供求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就业需求信息等37条。
(3)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21条,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46条。
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全面公开河长制的机构设置、实施方案、河长职责、河湖管护等信息6条。
5.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1)加大土地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执行土地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公告公示,在市国土门户网站及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网站及时公开。累计发布信息53条,另外答复群众来电咨询23条,答复率100%,及时反馈群众诉求,化解了群众疑虑,架起政府与百姓沟通桥梁;发布土地出让信息、出让公告、国有土地、集体土地登记信息,累计45条。
(2)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公开安全生产监管的执法信息35条。2019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6.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1)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起草公文时,即在发文拟稿单上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印发了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的通知,严格审核是否属于公开范围,是否属于规范性文件备案范围。进一步从源头上解决公文是否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的认定问题。
(2)全力推行政务公开。坚持方便群众知晓、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和政府信息的监督保障机制,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凡经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区管委会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区管委会及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除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布。区管委会领导政务活动除保密的外,应在门户网站反映,提高管委会工作透明度。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行政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管委会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均应通过网站、微信微博、办事指南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同时加强政策解读;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将行政职权行使权力主体、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向社会公布,将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征收等执法活动中履行职责的情况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公布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制度;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优化工作流程,公开办理程序,强化过程监控。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加强网站建设,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和公安分局实时监测强化网站正常运行维护。强化网上行政监督,畅通政府和
群众互动渠道,提供更多网上查询、办事和便民服务。
(3)全力保障内江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开栏目。全力保障网站各个栏目,区目标督查办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督导,对长期未更新信息进行通报,指导、督促信息及时更新。
(4)进一步做好政务咨询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在门户网站开设“电子邮箱”“投诉举报”“依申请公开”专栏,公开接受及办理结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广泛的问题,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2019年我区收到政务咨询、投诉75件,依申请公开2件都已依规依法办结。
(四)丰富公开载体,优化服务路径
通过公示栏、高新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期刊、微博、微信、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点等平台多渠道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加信息透明度和知晓度。优化服务路径,全面构建便民服务体系。全区2个街道均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16个社区,17个村,均建有便民服务代办点,方便了群众办事,有效解决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便民服务中心已成为“群众反映诉求的通道,展示政府形象的窗口,服务农村发展的平台”。
(五)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评比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力度,日常工作中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提高各街道、部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街道、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年末按照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督促各街道、部门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86 |
286 |
48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6 |
166 |
1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85 |
14 |
162 |
行政强制 |
31 |
0 |
86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88 |
462.657万元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部门和单位对重点信息公开重视不够,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存在公开信息量少,不够细化、发布不及时的情况。二是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有差距。三是高新区机制机构不健全,与县区政府存在区别,在内容保障上有一定困难,网站、微信等载体的部分栏目公开信息量较少。
(二)下一步打算
2020年,我区将继续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一是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工作,认真做好政务公开调查研究、档案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二是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的意识,增强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及时更新和充实政务公开内容,特别是全力做好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使门户网站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四是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载体和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方便快捷的方式,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努力促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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