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1年四川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信息来源: 内江高新区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文件要求以及内江高新区2个街道、17个部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报告共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全文在“中国内江”门户网站(www.neiji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gxq.neiji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高新区党政办联系(地址:内江市东兴大千路北环西路656号,邮编:641000,联系电话:0832-5858813,电子邮箱:1061705048@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内江高新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安排部署,按照文件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紧扣全区中心工作与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及时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高新区按照《条例》第三章主动公开的范畴规定,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79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其中各部门公开信息5407条,各街道主动公开信息1462条。

从公开渠道看,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19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4066条,微信公开信息903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491条。

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布及推送疫情防控相关信息1125条,公开预决算等财政信息125条,加大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内江高新区审批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清单等政务服务件信息225条,加强重要政策解读,发布政策文件4条,政策解读4条,解读率达100%,积极回应社会关切164条,围绕群众关心的土地征收、发展规划、园区发展等热点内容做好研判和回应工作,及时发布处置结果,提升回应实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全年,高新区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2021年,高新区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件,和行政诉讼件。

2021年,高新区未收取任何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产生的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高新区强化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管理,为提高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工作,对信息公开的审核责任、时限、重点及程序等作出细化规定,明确维护标准、信息发布规范,强化网站公开信息内容保障。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发布规范性文件4个废止规范性文件2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确定为“不予公开”的需说明理由依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1.打造高质量政务公开专区。筹集资金2万余元,建立集依申请、政务信息咨询服务、资料查阅、打印等于一体的区、街道政务公开专区。

2.积极推进网站集约化平台改造。密切配合市政府开展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参加市政府办集约化平台协调会5次,组织区级各部门会商协调3次,收集网站特色化改造设计建议5条,影视频、图表等资料26份,对高新区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增加一键统进、无障碍、多语言、新媒体矩阵、智能问答等功能,重构形成网站服务框架体系,提升了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

3.强化新媒体平台监管。优化新媒体平台,集中精力建强内江高新微信等新媒体载体清理关闭内江高新创业服务中心等微信微博,加强部门监管,对保障能力弱、原创少的,引导注销,对确需保留的,落实保障方案,加强更新等运维保障。2021年,注销新媒体3个,仅保留精品新媒体4个。

(五)切实强化工作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制度建设,制发高新区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逐项分解细化任务,明确部门职责、工作内容及完成要求,增强各项工作措施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加大考核力度,以考核促公开。对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不到位的,进行一对一的督促限时整改,确保公开工作落地落实,保障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2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9

行政强制

3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8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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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高新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待和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公开工作仍然面临以下问题:各级各部门公开意识不强,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够深入不全面,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不熟悉,依申请公开回复规范格式不清楚

2022年,高新区将继续按照省、市要求,进一步推动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强化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让公开贯穿政务服务全过程、权力运行全流程,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准确性。对群众关注热点、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水平。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培训,明确高新区中心工作,理清高新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科学安排培训内容,针对性地开展依申请公开等业务培训,着力解决公开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高新区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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