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信息来源: 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2318号)等文件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311日至2023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从“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s://gxq.neijiang.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内江高新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2023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党工委、管委会坚持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园区高质量发展导向,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让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稳定有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上级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全年通过内江高新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207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60条、微博账号发布信息2200条,政务公开内容日益丰富。一是突出招商引资信息公开。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投资高新”等5个专栏,集中发布减税降费政策、扩大有效投资等信息196条。二是集中公开民生信息。设立“稳岗就业、涉农补贴、社会救助”4个专栏,集中公开促进就业创业政策、乡村振兴涉农补贴公示等信息175条。三是落实财政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全年公开2022年决算和2023年预算信息62条、政府采购信息26条、其他财政信息2条。四是加强政民互动。发布群众关切热点信息40条,及时答复网上留言信息18条,公开10条,公开征集意见7次并及时公开反馈结果。以公开促依法行政管理助力园区高质量发展。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加强流程管理,完善区级部门、街道答复审核机制。2023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件,均依法依规回复办结。2023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件、行政诉讼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调整专题专栏,撤除“疫情防控”专栏1个,新增“基层政务公开”专栏1个,保留“惠企政策专区”等8个栏目。调整基层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对区级26个领域标准目录进行调整,删减“扶贫”“义务教育”“卫生健康”“广播电视”等6个领域,保留20个领域标准目录。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及保密审查,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涉密信息得到保护,涉及个人隐私信息整改及时。全年无泄密(敏感)事件发生。清理规范性文件,归档撤销过时文件3个,及时更新、不断完善全区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目前,文件库重要政策文件解读率和关联率达100%

(四)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方面

依托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优化改版区门户网站,提供智能搜索、数据开放、无障碍/适老化浏览和移动端自适应等功能。加强备案账号管理,提升运营质效,联动宣传、公安等部门,做好政务新媒体运营内容提升工作。全年关停注销胜利之声”等“僵尸”政务新媒体账号3个,凝心聚力推进4个精品新媒体账号高质量运行。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新政务公开专区,配备专人管理,建立更加丰富的集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咨询服务、资料查阅、打印等于一体的政务公开服务专区。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按季度对全区各部门、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约谈。强化对重大决策的承办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公开促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确保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2023年开展检查6次,发现问题72个,整改率100%。全年没有因上级部门通报被问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7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788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以来,内江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内容还需更严把好审核关,词句使用等细节需更加谨慎,公开深度还需进一步挖掘;是政务新媒体运营内容有待提升;是政务公开监督保障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不足,2024内江高新区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紧盯基层政务公开两化目录,出台具体实施公开方案,规范公开内容,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把好审核关;二是组织全区各部门街道参加省、市、区政务公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三是开展“月自查、季通报、年总结”,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更新及时、内容准确,增强服务功能,加大与委、党群工作部、行政审批局、司法分局、目督等部门协同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增强检查整改的自觉性和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依申请信息公开方面处理费。无其它需要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