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个部门印发的《四川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18号)具体要求,经审核,以下41人属2023年9月新增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本地失业人员及跨省转入人员发放标准为1773元/月.人,省内跨市转入人员发放标准以转出地待遇标准为准。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30日),如对人员身份或待遇期间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联系电话:0832-6105062。
附件:2023年9月新增失业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名单
内江高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
2023年8月24日
按照《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个部门印发的《四川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18号)具体要求,经审核,以下41人属2023年9月新增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本地失业人员及跨省转入人员发放标准为1773元/月.人,省内跨市转入人员发放标准以转出地待遇标准为准。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30日),如对人员身份或待遇期间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联系电话:0832-6105062。
附件:2023年9月新增失业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名单
内江高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