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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背景
2021年我区防汛抗旱体制机制调整后,区应急分局(区防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于2021年9月修订印发了《内江高新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内高新办发〔2021〕92号)。2022年1月18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地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切实加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强化会商分析研判,加强预警响应联动,细化应急响应行动等,增强预案针对性和操作性。2022年1月21日,国务院灾害调查组《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指出应急预案实用性不强、措施不具体等问题,要求实化细化指挥长及有关部门(单位)具体职责和行动措施,建立健全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按照《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对照检视《调查报告》指出的问题和市防汛办的要求,认真梳理我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发现在责任体系、预警响应联动和部门协同联动等方面存在不足。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和国家防总,以及省、市、区防指领导要求,需对《内江高新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二、修订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内江高新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由2021年修订版的13章4条修改为10章4条,主要针对内江高新区防汛抗旱实际,对照我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对各章节内容进行了调整、细化和完善。
(一)贯彻最新工作要求。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最新指示批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将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统筹安全与发展、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等相关要求融入到预案中。
(二)强化工作责任体系。细化实化了总指挥、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和副指挥长等区防指领导职责;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移除区纪检监察工委,增补区拆迁办、区科投公司作为区防指成员单位;进一步强调各级地方党委政府防汛救灾主体责任;对工作原则和工作任务进行了部分修改。
(三)细化预警响应联动。对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细化调整为暴雨预警、江河洪水重现期、城市内涝、水库、堤防、干旱、其他7种情形,使应急响应更科学、更及时;响应行动从安排部署、组织指挥、专项工作组、信息报送、值班值守、舆论宣传、社会动员7个方面细化实化了区防指领导及市防指办工作内容;调整预防工作内容,由9个工作内容增加为11个,新增风险辨识管控,将培训演练分解为预案演练和宣传培训。
(四)优化部门协调联动。针对我区防汛抗旱工作实际及相关单位职能职责,对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了相应调整。
(五)其他。将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章节由13部分调整为10部分,取消“指挥和调度”“抢险救灾”“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三个章节,将相关内容调整到“应急保障”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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