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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规定,现将内江国家级高新区物流园区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一期)规划设计方案予以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人提出书面意见,我局将依法审批。
二、项目区位
项目位于内江高新区高桥园区国道321以东。
三、该项目主要规划指标
规划净用地面积94789.35平方米(约142.18亩),其中一期用地面积91185.81平方米,二期用地面积3603.54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57616.8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7616.8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94871.89平方米,容积率1.00,建筑密度47.29%,绿地率10.27%,机动车位194个,非机动车位84个。
四、公示期: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8日。
五、公示地点:项目现场和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六、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可通过来信、来电或传真方式反馈意见,反馈内容须注明公示意见及联系方式。电话:0832-6120674,来信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高新科创园A区,收件人: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规划管理股,邮编:641100。
附件:内江国家级高新区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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