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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部门预算执行力度,深化责任主体绩效管理意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川委厅〔2022〕5号)、《四川省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川财绩〔2025〕5号)等精神,按照《内江高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政绩效评价检查工作的通知》(内高新财〔2025〕147号)要求,我局对区行政审批局、区综合执法局2个部门(单位)的整体支出情况以及“征地拆迁资金”“双苏至新材料双回线路电力项目”“白马园区市政道路修补工程”等9个项目开展事后绩效评价工作。相关工作现已顺利完成,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评价的2个部门(单位)、9个项目(政策)支出情况平均得分为88.14分,评价结论为“优”的8个,“中”的3个。
二、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绩效管理体系不完善,目标编制与自评质量偏低。
(二)资金管理精细化程度不足,预算编制科学性不足,执行与管控不规范。
(三)项目实施流程不规范,政府采购与合同管理存在短板。
三、后续管理
全面梳理本次评价发现问题,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一是清单制,将所有问题按部门、按项目分类梳理,逐一明确整改目标和具体措施,确保整改方向清晰、内容具体;二是责任制,将整改责任细化到岗、落实到人,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杜绝推诿扯皮、敷衍整改;三是时限制,根据问题难易程度,为每项整改任务设定合理的完成时限,简单问题立行立改,复杂问题限期整改,确保所有问题按期整改到位。同时,建立整改跟踪督查机制,由财政牵头,定期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部门进行通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严格落实“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的要求,将本次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财政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建立“优绩优补、劣绩劣减”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导向作用。一是对资金使用效益好、实施效果佳的项目适当加大支持力度;二是对存在突出问题的项目核减预算规模,对部门整体支出实行预算压减;三是将绩效评价结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体系,作为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参考,对绩效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部门进行约谈问责。
以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为核心,强化绩效管理基础工作,建立“科学编制、严格审核、动态调整”的绩效目标管理体系。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明确各部门为绩效目标编制的责任主体,要求各部门结合年度履职任务、项目实施内容,按“量化为主、定性为辅”的原则,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确保绩效指标与业务工作高度契合、全面覆盖;二是建立会审机制,对各部门编制的绩效目标进行集中会审,重点审核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细化量化程度,对不符合要求的绩效目标要求限期修改完善;三是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对预算调整、项目内容变更的,要求各部门及时调整绩效目标,并报财政部门备案,确保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预算执行同步调整、动态匹配。同时,建立绩效目标编制质量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倒逼各部门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针对部分部门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建立常态化、系统化的培训机制,全面提升全区财务人员、绩效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一是开展专题培训,围绕预算绩效管理政策、绩效目标编制等核心内容,每年组织专题培训,邀请财政系统业务骨干、高校专家、第三方机构讲师进行授课,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二是开展实操指导,由财政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帮助部门解决针对绩效目标编制、报表填报等具体工作中的问题;三是建立交流学习机制,组织各部门财务人员、绩效管理人员到绩效管理工作先进地区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实际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水平。
结合部门履职实际,加快推进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体系建设,为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评价提供科学依据。一是分类别建设指标库,按“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两大类别,结合教育、医疗、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国有资产管理等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建立覆盖“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的绩效指标库,明确指标定义、统计口径、计算方法;二是动态更新指标库,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和绩效管理工作需要,及时对指标库进行更新完善,确保指标库的科学性、适用性和时效性;三是推广使用指标库,要求各部门在编制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评价时优先使用指标库中的指标,提升绩效目标编制和绩效评价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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