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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撑起“保护伞”。紧盯未成年人易聚集、高风险场所,开展常态化、拉网式、全覆盖清查整治6次,排查各类重点场所150家次,发现并处罚未落实实名制登记旅店8家、从业者7人,违规接待未成年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严格落实“一校驻一警”“护学岗”常态化机制,每日投入警力20余人次,联动校园安保力量40余人次,在高峰时段、重点路段开展定点值守、动态巡防,联合教育部门检查校园17所,排查整改安防隐患27处,实现校园及周边刑事案件零发生。
(2)架设“高压线”。规范“涉未”警情“三级标注”机制,增设5项接处警必询内容,建立“涉未”警情提级处置机制和信源管控机制,对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优先立案、优先侦办,集中精干警力快侦快破,侦破涉未案件13起、处理21人。对辖区所有疑似欺凌案件开展倒查核查,复盘“疑似欺凌案件”5起,制发4份公安建议函,压紧压实各方防范责任。
(3)铺就“阳光路”。制定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管理“标准件”与“一人一档”模板,会同学校、综合执法部门成立留守、困境儿童等特殊未成年群体帮扶小组,对33名违法未成年人落实矫治措施。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精心选配17名业务骨干,全覆盖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开展“开学第一课”、以案释法等特色活动11场次,覆盖师生1.2万余人次,有效提升未成年人法律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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