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职能简介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部署并领导、监督、检查辖区公安工作执行情况。
(2)收集、掌握隐蔽斗争和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上级领导机关的决策部署提供信息支持。
(3)负责辖区公安法制建设,办理行政诉讼复议案件。负责辖区公安机关国家赔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和治安行政案件的审查及劳动教养的审查工作。
(4)负责辖区危害国家安全、刑事、禁毒、经侦案件的侦查工作;处置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5)负责查处辖区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案件;依法管理辖区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6)负责辖区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的职责,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和警卫对象的安全警卫工作。
(7)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等有关工作。
(8)负责辖区公安科学技术工作,主管辖区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开展辖区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9)依法监督、管理辖区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指导下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0)组织实施辖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等工作。
(11)分析辖区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定队伍建设、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等制度,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12)负责辖区公安机关纪检督审工作;对本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察;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民警违纪案件。
(13)制定警务保障计划和标准,组织、管理和分配辖区公安装备、服装和经费。
(14)承办高新区管委会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分局设7个副科级内设机构。即政治处、情报指挥中心、法制监督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巡逻警察大队。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分局专项编制70名,其中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3名。
(二)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分局将在市局党委、区党工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公安会议精神,深化推进“谋治”系列专项行动,扎实开展“作风能力提升年”,着力构建“专业+机制+大数据”的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加快形成和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内江高新新篇章贡献公安力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 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 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84.39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299.12万元,教育支出10.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65万元。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5484.3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025年收入预算 5484.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84.39万元,占比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025年支出预算548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4.72万元,占37.28%;项目支出3439.67万元,占62.7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484.39万元,较2024年减少944.3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部分设备采购项目经费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84.3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299.12万元,教育支出10.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6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484.39万元,较2024年减少944.3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部分设备采购项目经费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5299.12万元,占96.62%;教育支出10.64万元,占0.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5万元,占0.26%;卫生健康支出27.63万元,占0.51%;住房保障支出132.65万元,占2.4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02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办公家具采购。
2.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198.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系社会治安综治、市域社会治理等其他专项工作经费、高新区综治中心网格员工资及运行经费、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办工作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等。
3.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2025年预算数为477.63万元,主要用于:高新区雪亮工程建设、分局公安信息化建设、 内江高新区“智慧小区”应用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内江高新区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及实战服务项目等项目。
4.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2025年预算数为1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系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高新区禁毒办工作经费、高新区整治外流贩毒工作经费、高新区政安办、反恐办、维稳办、国内安全保卫特费等。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462.69万元,主要用于:高新区应急维稳处突巡逻辅警人员经费、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保安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警用装备、警用应用系统建设等。
6.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64万元,主要用于:民警职工教育经费。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09万元,主要用于: 分局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2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0.卫生健康管理事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7.63万元,主要用于:分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5年预算数为132.64万元,主要用于:分局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44.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10.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34.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4年预算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减少45.45%,主要用于分局日常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增长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3辆。
2025年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年初无公车购置费经费预算。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主要用于1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执法办案、维稳处突、巡逻防控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年初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下属局机关0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19.3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保安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内江高新区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及实战服务项目、内江高新区“智慧小区”应用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5年无购买大型设备等固定资产计划。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5年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同时所有项目支出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484.39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戒毒管理(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网格运行及维护(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各类专网、局域网的租费、运行费、维护费、软件开发费等方面的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上达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屋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25年度)
表7.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5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职能简介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部署并领导、监督、检查辖区公安工作执行情况。
(2)收集、掌握隐蔽斗争和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上级领导机关的决策部署提供信息支持。
(3)负责辖区公安法制建设,办理行政诉讼复议案件。负责辖区公安机关国家赔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和治安行政案件的审查及劳动教养的审查工作。
(4)负责辖区危害国家安全、刑事、禁毒、经侦案件的侦查工作;处置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5)负责查处辖区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案件;依法管理辖区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6)负责辖区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的职责,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和警卫对象的安全警卫工作。
(7)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等有关工作。
(8)负责辖区公安科学技术工作,主管辖区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开展辖区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9)依法监督、管理辖区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指导下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0)组织实施辖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等工作。
(11)分析辖区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定队伍建设、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等制度,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12)负责辖区公安机关纪检督审工作;对本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察;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民警违纪案件。
(13)制定警务保障计划和标准,组织、管理和分配辖区公安装备、服装和经费。
(14)承办高新区管委会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分局设7个副科级内设机构。即政治处、情报指挥中心、法制监督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巡逻警察大队。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分局专项编制70名,其中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3名。
(二)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分局将在市局党委、区党工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公安会议精神,深化推进“谋治”系列专项行动,扎实开展“作风能力提升年”,着力构建“专业+机制+大数据”的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加快形成和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内江高新新篇章贡献公安力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 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 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84.39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299.12万元,教育支出10.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65万元。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5484.3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025年收入预算 5484.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84.39万元,占比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025年支出预算548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4.72万元,占37.28%;项目支出3439.67万元,占62.7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484.39万元,较2024年减少944.3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部分设备采购项目经费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84.3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299.12万元,教育支出10.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6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484.39万元,较2024年减少944.3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部分设备采购项目经费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5299.12万元,占96.62%;教育支出10.64万元,占0.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5万元,占0.26%;卫生健康支出27.63万元,占0.51%;住房保障支出132.65万元,占2.4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02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办公家具采购。
2.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198.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系社会治安综治、市域社会治理等其他专项工作经费、高新区综治中心网格员工资及运行经费、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办工作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等。
3.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2025年预算数为477.63万元,主要用于:高新区雪亮工程建设、分局公安信息化建设、 内江高新区“智慧小区”应用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内江高新区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及实战服务项目等项目。
4.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2025年预算数为1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系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高新区禁毒办工作经费、高新区整治外流贩毒工作经费、高新区政安办、反恐办、维稳办、国内安全保卫特费等。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462.69万元,主要用于:高新区应急维稳处突巡逻辅警人员经费、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保安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警用装备、警用应用系统建设等。
6.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64万元,主要用于:民警职工教育经费。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09万元,主要用于: 分局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2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0.卫生健康管理事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7.63万元,主要用于:分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5年预算数为132.64万元,主要用于:分局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44.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10.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34.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4年预算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减少45.45%,主要用于分局日常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增长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3辆。
2025年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年初无公车购置费经费预算。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主要用于1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执法办案、维稳处突、巡逻防控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年初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下属局机关0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19.3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保安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内江高新区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及实战服务项目、内江高新区“智慧小区”应用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5年无购买大型设备等固定资产计划。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5年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同时所有项目支出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484.39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戒毒管理(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网格运行及维护(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各类专网、局域网的租费、运行费、维护费、软件开发费等方面的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上达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屋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25年度)
表7.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5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