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内江高新区社会治理局部门职能简介
内江高新区社会治理局负责高新区信访、维稳;组织、处理突发(群体)事件;负责指导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开展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负责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含脱贫攻坚、乡村振兴)。
(二)内江高新区社会治理局部门2025年重点工作
1.扎实农村面貌,强化成果巩固。继续加强户数设施、公共院落等项目推进,并及时总结形成经验,巩固整治成果,提升基础设施,加快产业优化,强化基层治理。
2.扎实产业落地,壮大集体经济。继续加强500亩“产学研”实训基地设施完善,推进50亩“丹参+鲜花”混种基地建设,推进60亩“荷花+观赏鱼”旅游基地建设,推进2000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
3.扎实专项整治,杜绝身边腐败。以提质增效行动成果为基础,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15件事等为重点方向,围绕农村集体三资、惠民惠农补贴等领域继续开展专项检查,强化业务培训、强化公示公开,提高群众参与率、知晓率,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的合理利用和农民利益最大化。
4.抓好源头治理,提高办结效率。深入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紧紧围绕“一升一降一减少”(申诉求决类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稳步提升,国家信访局及省信访局登记的申诉求决类信访量占信访总量比重明显下降,进京到省走访、集体访和规模性聚集数量大幅减少)三个目标,细化“三张清单”,扎实做好“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的工作要求,确保攻坚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5.抓好积案化解,形成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治重化积”专项工作常态长效,对新产生的重复信访事项实行滚动排查、挂牌督办,压实包案责任,推动责任主体单位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强力化解,坚决避免矛盾累积激化。紧盯排查出的31名重点人员和14个重点群体,落实区级领导包案,推动责任单位持续抓好疏导、化解、稳控工作,确保人员稳定。
6.稳控重点人员,及时有效劝返。要全面落实信访重点人员分级动态管理,对可能进京到省、长期在京滞留、缠访闹访、滋事扰序的重点人员和重点群体,严格落实教育稳控责任,抓好调处化解、教育疏导工作。要畅通情报信息,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行动性预警信息和扬言类问题的收集、研判、报送和处置,持续关注重点人员动向,做到迅速掌握推送、迅速落地核查。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内江高新区社会治理局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内江高新区社会治理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0.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00.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50万元,教育支出0.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00.00万元,农林水支出309.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50万元。内江高新区社会治理局部门2025年收支总预算1210.0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内江高新区社会治理局部门2025年收入预算1210.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0.01万元,占33.8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00.00万元,占66.12%。
(二)支出预算情况
内江高新区社会治理局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121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28万元,占20.19%;项目支出965.73万元,占79.8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内江高新区社会治理局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10.01万元,较2024年增加867.93万元,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涉及农村面貌改善支出增大,新增农村面貌改善项目。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0.0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00.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50万元,教育支出0.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00.00万元,农林水支出309.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50万元。内江高新区社会治理局部门2025年收支总预算1210.0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内江高新区社会治理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0.01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67.93万元。主要原因是农业农村工作重点发展,根据工作需要,乡村振兴发展项目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50万元,占15.73%;教育支出0.75万元,占0.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9万元,占3.71%;卫生健康支出8.46万元,占2.06%;农林水支出309.61万元,占75.51%;住房保障支出11.50万元,占2.8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34.50万元,主要用于:信访每年缴纳到驻京办、驻蓉办的年费、敏感节点信访维稳经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信访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信访事务经费的支出。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75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培训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4.0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在编人员养老保险缴费需单位承担的部分。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1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在编人员失业、工伤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7.9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在编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0.5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6.0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92.3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2025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非洲猪瘟无害化处理、畜牧春秋两防消毒防疫经费。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25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采样检测、认证、监督、标准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2025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2025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态资源保护(项):2025年预算数为3.50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农业生态环境整治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宣传等工作经费。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农村水利(项):2025年预算数为49.3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水利维修项目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10万元,主要用于: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2025年预算数为0.80万元,主要用于:指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1.50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内江高新区社会治理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4.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8.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
公用经费66.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内江高新区社会治理局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 万元,公务接待费0.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4年预算增长(减少)0%。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增长(减少)0%。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部门开展日常公务活动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增长(减少)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5年安排公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内江高新区社会治理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00.00万元,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80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面貌改善工作,占100.0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内江高新区社会治理局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内江高新区社会治理局部门下属局机关0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内江高新区社会治理局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内江高新区社会治理局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无购买大型设备等固定资产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5年内江高新区社会治理局部门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同时所有项目支出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0.0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我部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 指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 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粮油生产保障、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反映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土地承包管理、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农村水利(项)反映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1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指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25年度)
表7.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5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内江高新区社会治理局部门职能简介
内江高新区社会治理局负责高新区信访、维稳;组织、处理突发(群体)事件;负责指导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开展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负责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含脱贫攻坚、乡村振兴)。
(二)内江高新区社会治理局部门2025年重点工作
1.扎实农村面貌,强化成果巩固。继续加强户数设施、公共院落等项目推进,并及时总结形成经验,巩固整治成果,提升基础设施,加快产业优化,强化基层治理。
2.扎实产业落地,壮大集体经济。继续加强500亩“产学研”实训基地设施完善,推进50亩“丹参+鲜花”混种基地建设,推进60亩“荷花+观赏鱼”旅游基地建设,推进2000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
3.扎实专项整治,杜绝身边腐败。以提质增效行动成果为基础,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15件事等为重点方向,围绕农村集体三资、惠民惠农补贴等领域继续开展专项检查,强化业务培训、强化公示公开,提高群众参与率、知晓率,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的合理利用和农民利益最大化。
4.抓好源头治理,提高办结效率。深入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紧紧围绕“一升一降一减少”(申诉求决类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稳步提升,国家信访局及省信访局登记的申诉求决类信访量占信访总量比重明显下降,进京到省走访、集体访和规模性聚集数量大幅减少)三个目标,细化“三张清单”,扎实做好“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的工作要求,确保攻坚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5.抓好积案化解,形成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治重化积”专项工作常态长效,对新产生的重复信访事项实行滚动排查、挂牌督办,压实包案责任,推动责任主体单位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强力化解,坚决避免矛盾累积激化。紧盯排查出的31名重点人员和14个重点群体,落实区级领导包案,推动责任单位持续抓好疏导、化解、稳控工作,确保人员稳定。
6.稳控重点人员,及时有效劝返。要全面落实信访重点人员分级动态管理,对可能进京到省、长期在京滞留、缠访闹访、滋事扰序的重点人员和重点群体,严格落实教育稳控责任,抓好调处化解、教育疏导工作。要畅通情报信息,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行动性预警信息和扬言类问题的收集、研判、报送和处置,持续关注重点人员动向,做到迅速掌握推送、迅速落地核查。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内江高新区社会治理局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内江高新区社会治理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0.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00.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50万元,教育支出0.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00.00万元,农林水支出309.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50万元。内江高新区社会治理局部门2025年收支总预算1210.0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内江高新区社会治理局部门2025年收入预算1210.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0.01万元,占33.8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00.00万元,占66.12%。
(二)支出预算情况
内江高新区社会治理局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121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28万元,占20.19%;项目支出965.73万元,占79.8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内江高新区社会治理局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10.01万元,较2024年增加867.93万元,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涉及农村面貌改善支出增大,新增农村面貌改善项目。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0.0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00.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50万元,教育支出0.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00.00万元,农林水支出309.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50万元。内江高新区社会治理局部门2025年收支总预算1210.0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内江高新区社会治理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0.01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67.93万元。主要原因是农业农村工作重点发展,根据工作需要,乡村振兴发展项目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50万元,占15.73%;教育支出0.75万元,占0.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9万元,占3.71%;卫生健康支出8.46万元,占2.06%;农林水支出309.61万元,占75.51%;住房保障支出11.50万元,占2.8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34.50万元,主要用于:信访每年缴纳到驻京办、驻蓉办的年费、敏感节点信访维稳经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信访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信访事务经费的支出。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75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培训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4.0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在编人员养老保险缴费需单位承担的部分。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1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在编人员失业、工伤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7.9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在编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0.5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6.0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92.3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2025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非洲猪瘟无害化处理、畜牧春秋两防消毒防疫经费。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25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采样检测、认证、监督、标准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2025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2025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态资源保护(项):2025年预算数为3.50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农业生态环境整治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宣传等工作经费。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农村水利(项):2025年预算数为49.3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水利维修项目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10万元,主要用于: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2025年预算数为0.80万元,主要用于:指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1.50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内江高新区社会治理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4.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8.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
公用经费66.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内江高新区社会治理局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 万元,公务接待费0.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4年预算增长(减少)0%。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增长(减少)0%。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部门开展日常公务活动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增长(减少)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5年安排公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内江高新区社会治理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00.00万元,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80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面貌改善工作,占100.0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内江高新区社会治理局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内江高新区社会治理局部门下属局机关0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内江高新区社会治理局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内江高新区社会治理局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无购买大型设备等固定资产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5年内江高新区社会治理局部门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同时所有项目支出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0.0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我部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 指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 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粮油生产保障、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反映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土地承包管理、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农村水利(项)反映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1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指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25年度)
表7.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5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