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高桥街道部门职能简介
各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1、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内部综合协调、目标管理、效能建设、工作督办、文秘信息、保密机要、档案管理、法制、信息化、会务安排及机关事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及宣传工作、人大、政协、统战、民族宗教、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志愿服务、干部队伍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和老干部等工作、工青妇联等群团工作,指导基层自治、村级组织建设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工矿商贸流通、政府性投资工作、科技成果转化、节能减排、统计等工作。负责规划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自然资源、新型城镇化、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
4、社会事务物业管理和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残联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化解、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平台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辖区内物业管理有关工作。指导业委会工作,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5、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区级各部门在街道的执法工作,履行法定、赋权、委托等行政执法职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各类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组织开展各类专业执法工作的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人民武装、森林草原防灭火、减灾救灾、气象灾害防御等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6、财政管理办公室:负责财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本级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负责街道和所属事业单位以及村社财务监管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兑现各级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负责财务管理的培训、指导、监督。负责做好财务档案管理工作。指导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工作。
各事业机构主要职责是:
1、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组建和管理便民服务体系,提供“一站式”的综合服务。负责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的就业创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解困、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工作。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等工作。负责文化、旅游、科普、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综合服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产品质量监管、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林业、水利、农机、农技、农业产业发展等工作。协调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建后管护等工作。牵头负责农房审批和“三资”管理工作。设置动植物疫病防控站、林业站、水利站、农技站、农业产业站5个内设机构。
3、城建环卫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生态环境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城乡容貌改善等工作。
(二)高桥街道2025年重点工作
1、贯彻落实,在党建引领上实现新突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强化党建引领,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落实落细,为加快建设成渝发展主轴产业强市和区域物流枢纽、推进新时代内江振兴崛起贡献力量。
2、全力攻坚,在经济发展上迈上新台阶。在第五次经济普查的基层上,紧盯年度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勇于创新突破,对工业经济、服务业等领域持续关注、持续发力,加大投资项目摸排力度,谋划好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保障,抓实民生保障,抓牢安全生产,推动经济建设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3、深入群众,在社会治理上实现零目标。强化信访办结能力,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排查、及时调处、及时解决,抓好源头治理,主动摸排梳理矛盾纠纷,努力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4、强化责任,在安全工作上实现零事故。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细。突出重点领域,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紧盯街道辖区内建筑施工、商场市场、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燃气安全、森林防火、防汛减灾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工作,把问题隐患解决在萌芽之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高桥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党政办、农服中心、社事办、财管办。3个行政村,14个社区及1个敬老院。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高桥街道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04.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176.9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6.96万元,国防支出8.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00万元,教育支出5.4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7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181.99万元,农林水支出1090.0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28万元。高桥街道2025年收支总预算7281.2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高桥街道2025年收入预算7281.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04.28万元,占28.9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176.99万元,占71.1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高桥街道2025年支出预算728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5.58万元,占28.92%;项目支出5265.69万元,占71.0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高桥街道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281.27万元,较2024年减少343.58万元,主要原因是25年没有再预算垃圾填埋场周边群众补助438.00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04.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176.9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6.96万元,国防支出8.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00万元,教育支出5.4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7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181.99万元,农林水支出1090.0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5.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28万元。高桥街道2025年收支总预算7281.2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高桥街道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04.28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220.57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5年没有再预算垃圾填埋场周边群众补助43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6.96万元,占25.04%;国防支出8.00万元,占0.38%;公共安全支出9.00万元,占0.43%;教育支出5.41万元,占0.2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7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13万元,占12.98%;卫生健康支出42.76万元,占2.03%;城乡社区支出5.00万元,占0.24%;农林水支出1090.02万元,占51.80%;交通运输支出65.00万元,占3.09%;住房保障支出78.28万元,占3.7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477.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44.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信访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维稳信访工作经费。
4.国防支出(类)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动员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征兵工作等经费开支。
5.国防支出(类)其他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征兵工作等经费开支。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禁毒等经费开支。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培训教育等经费开支。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5年预算数为0.70万元,主要用于:五馆免费开放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20.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84.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及离退休活动经费等。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其他社会保险等。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8.92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及涉军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保险等。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3.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其他社会保险等。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4.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编制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3.7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编制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7.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5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等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78.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721.95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生活补助、党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40.00万元,主要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费。
2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30.00万元,主要用于:村公共运行维护等开支。
2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2025年预算数为65.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及交通劝导员经费。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78.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财政匹配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高桥街道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15.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20.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95.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高桥街道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一)高桥街道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5年预算减少1.00万元,降低10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5年预算没有变化。
高桥2025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日常工作及特殊项目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高桥街道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176.99万元,其中用于各征地项目的超期过渡费支出4976.99万元,用于2023年农村面貌改善资金2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高桥街道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高桥街道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95.45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24.52万元,增长33.57%。主要原因是村级党建经费、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高桥街道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高桥街道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5年高桥街道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同时所有项目支出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04.28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国防支出(类)其他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1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4.文化体育及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反应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原、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1954年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有待(项):指反映用于义务兵有待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事务(项):指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养老保险经费。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其他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30.农林水(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类)水利(款)抗旱(项):指反映抗旱业务支出。
32.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33.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4.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35.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3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3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25年度)
表7.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5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高桥街道部门职能简介
各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1、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内部综合协调、目标管理、效能建设、工作督办、文秘信息、保密机要、档案管理、法制、信息化、会务安排及机关事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及宣传工作、人大、政协、统战、民族宗教、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志愿服务、干部队伍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和老干部等工作、工青妇联等群团工作,指导基层自治、村级组织建设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工矿商贸流通、政府性投资工作、科技成果转化、节能减排、统计等工作。负责规划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自然资源、新型城镇化、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
4、社会事务物业管理和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残联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化解、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平台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辖区内物业管理有关工作。指导业委会工作,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5、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区级各部门在街道的执法工作,履行法定、赋权、委托等行政执法职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各类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组织开展各类专业执法工作的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人民武装、森林草原防灭火、减灾救灾、气象灾害防御等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6、财政管理办公室:负责财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本级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负责街道和所属事业单位以及村社财务监管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兑现各级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负责财务管理的培训、指导、监督。负责做好财务档案管理工作。指导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工作。
各事业机构主要职责是:
1、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组建和管理便民服务体系,提供“一站式”的综合服务。负责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的就业创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解困、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工作。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等工作。负责文化、旅游、科普、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综合服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产品质量监管、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林业、水利、农机、农技、农业产业发展等工作。协调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建后管护等工作。牵头负责农房审批和“三资”管理工作。设置动植物疫病防控站、林业站、水利站、农技站、农业产业站5个内设机构。
3、城建环卫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生态环境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城乡容貌改善等工作。
(二)高桥街道2025年重点工作
1、贯彻落实,在党建引领上实现新突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强化党建引领,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落实落细,为加快建设成渝发展主轴产业强市和区域物流枢纽、推进新时代内江振兴崛起贡献力量。
2、全力攻坚,在经济发展上迈上新台阶。在第五次经济普查的基层上,紧盯年度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勇于创新突破,对工业经济、服务业等领域持续关注、持续发力,加大投资项目摸排力度,谋划好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保障,抓实民生保障,抓牢安全生产,推动经济建设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3、深入群众,在社会治理上实现零目标。强化信访办结能力,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排查、及时调处、及时解决,抓好源头治理,主动摸排梳理矛盾纠纷,努力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4、强化责任,在安全工作上实现零事故。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细。突出重点领域,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紧盯街道辖区内建筑施工、商场市场、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燃气安全、森林防火、防汛减灾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工作,把问题隐患解决在萌芽之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高桥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党政办、农服中心、社事办、财管办。3个行政村,14个社区及1个敬老院。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高桥街道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04.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176.9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6.96万元,国防支出8.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00万元,教育支出5.4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7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181.99万元,农林水支出1090.0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28万元。高桥街道2025年收支总预算7281.2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高桥街道2025年收入预算7281.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04.28万元,占28.9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176.99万元,占71.1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高桥街道2025年支出预算728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5.58万元,占28.92%;项目支出5265.69万元,占71.0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高桥街道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281.27万元,较2024年减少343.58万元,主要原因是25年没有再预算垃圾填埋场周边群众补助438.00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04.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176.9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6.96万元,国防支出8.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00万元,教育支出5.4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7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181.99万元,农林水支出1090.0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5.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28万元。高桥街道2025年收支总预算7281.2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高桥街道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04.28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220.57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5年没有再预算垃圾填埋场周边群众补助43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6.96万元,占25.04%;国防支出8.00万元,占0.38%;公共安全支出9.00万元,占0.43%;教育支出5.41万元,占0.2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7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13万元,占12.98%;卫生健康支出42.76万元,占2.03%;城乡社区支出5.00万元,占0.24%;农林水支出1090.02万元,占51.80%;交通运输支出65.00万元,占3.09%;住房保障支出78.28万元,占3.7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477.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44.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信访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维稳信访工作经费。
4.国防支出(类)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动员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征兵工作等经费开支。
5.国防支出(类)其他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征兵工作等经费开支。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禁毒等经费开支。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培训教育等经费开支。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5年预算数为0.70万元,主要用于:五馆免费开放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20.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84.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及离退休活动经费等。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其他社会保险等。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8.92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及涉军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保险等。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3.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其他社会保险等。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4.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编制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3.7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编制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7.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5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等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78.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721.95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生活补助、党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40.00万元,主要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费。
2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30.00万元,主要用于:村公共运行维护等开支。
2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2025年预算数为65.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及交通劝导员经费。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78.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财政匹配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高桥街道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15.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20.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95.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高桥街道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一)高桥街道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5年预算减少1.00万元,降低10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5年预算没有变化。
高桥2025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日常工作及特殊项目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高桥街道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176.99万元,其中用于各征地项目的超期过渡费支出4976.99万元,用于2023年农村面貌改善资金2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高桥街道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高桥街道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95.45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24.52万元,增长33.57%。主要原因是村级党建经费、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高桥街道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高桥街道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5年高桥街道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同时所有项目支出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04.28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国防支出(类)其他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1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4.文化体育及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反应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原、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1954年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有待(项):指反映用于义务兵有待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事务(项):指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养老保险经费。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其他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30.农林水(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类)水利(款)抗旱(项):指反映抗旱业务支出。
32.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33.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4.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35.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3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3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25年度)
表7.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5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