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部门职能简介
1.履行自然资源(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2.负责市局所授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和统计工作。
3.负责市局所授权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市局所授权的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5.负责市局所授权的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及市场监管工作。
6.负责组织编制市局所授权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市局所授权的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市局所授权的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7.负责统筹市局所授权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8.负责市局所授权的组织实施耕地和林地保护工作。
9.负责市局所授权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
10.负责市局所授权的矿产资源管理及审批工作。
11.负责市局所授权的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及测量标志保护工作。
12.负责推进市局所授权的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3.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部门2025年重点工作
1.加强耕地保护,压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主体责任。一是落实田长制巡田工作,切实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二是持续推进流出耕地恢复工作,保证耕地进出平衡。三是完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
2.推进规划编制。继续推进高新区托管区、白马园区国土空间规划。城北片区、高铁片区和高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高铁北片区规划编制工作。
3.土地报征。2025年组卷报征工作,努力保障民生工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全年计划组建5个批次,面积约50公顷。
4.供地工作。一是按照2025年供地计划,扎实推进供地工作;二是继续加强批而未供土地及闲置土地的处置工作。
5.积极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抓好森林防火、保护森林资源、抓实自然资源领域执法、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工作,确保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5.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000.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46万元,教育支出0.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00.00万元,农林水支出5.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41.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万元。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部门2025年收支总预算 5725.6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部门2025年收入预算5725.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5.66万元,占比12.6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000.00万元,占比87.3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5725.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66万元,占3.17 %;项目支出5544.00万元,占96.8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25.66万元,较2024年减少74.1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聘用人员减少导致聘用费用减少,二是厉行节俭,公用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5.6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000.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46万元,教育支出0.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00.00万元,农林水支出5.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41.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5.66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74.1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聘用人员减少导致聘用费用减少,二是厉行节俭,公用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46万元,占7.50%;教育支出0.40万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6万元,占1.34%;卫生健康支出3.87万元,占0.53%;农林水支出5.00万元,占0.6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41.71万元,占88.43%;住房保障支出5.46万元,占0.7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0万元,占0.6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54.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4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培训费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失业保险缴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伤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0.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补助缴费。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 (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义务植树、林长制工作经费等。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9.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津贴、绩效工资、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612.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伙食费、其他社会保障费用、办公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项目支出等。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5.4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缴纳。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2025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火工作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1.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9.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62.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5年预算增长0 %。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5年预算减少50.00%。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部门开展日常公务活动接待,比去年预算减少0.50万元,减少了50.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缩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5年预算增长0 %。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5年无安排公车购置费情况。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00.00万元,其中,土地开发支出5000.00万元,占100.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部门下属局机关及0 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8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控规修编,规划编制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无购买大型设备等固定资产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5年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部门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同时所有项目支出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5.66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6.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单位人员培训方面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指反映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指反映地方人民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的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25年度)
表7.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5年度)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部门职能简介
1.履行自然资源(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2.负责市局所授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和统计工作。
3.负责市局所授权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市局所授权的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5.负责市局所授权的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及市场监管工作。
6.负责组织编制市局所授权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市局所授权的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市局所授权的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7.负责统筹市局所授权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8.负责市局所授权的组织实施耕地和林地保护工作。
9.负责市局所授权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
10.负责市局所授权的矿产资源管理及审批工作。
11.负责市局所授权的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及测量标志保护工作。
12.负责推进市局所授权的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3.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部门2025年重点工作
1.加强耕地保护,压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主体责任。一是落实田长制巡田工作,切实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二是持续推进流出耕地恢复工作,保证耕地进出平衡。三是完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
2.推进规划编制。继续推进高新区托管区、白马园区国土空间规划。城北片区、高铁片区和高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高铁北片区规划编制工作。
3.土地报征。2025年组卷报征工作,努力保障民生工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全年计划组建5个批次,面积约50公顷。
4.供地工作。一是按照2025年供地计划,扎实推进供地工作;二是继续加强批而未供土地及闲置土地的处置工作。
5.积极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抓好森林防火、保护森林资源、抓实自然资源领域执法、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工作,确保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5.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000.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46万元,教育支出0.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00.00万元,农林水支出5.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41.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万元。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部门2025年收支总预算 5725.6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部门2025年收入预算5725.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5.66万元,占比12.6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000.00万元,占比87.3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5725.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66万元,占3.17 %;项目支出5544.00万元,占96.8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25.66万元,较2024年减少74.1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聘用人员减少导致聘用费用减少,二是厉行节俭,公用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5.6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000.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46万元,教育支出0.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00.00万元,农林水支出5.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41.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5.66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74.1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聘用人员减少导致聘用费用减少,二是厉行节俭,公用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46万元,占7.50%;教育支出0.40万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6万元,占1.34%;卫生健康支出3.87万元,占0.53%;农林水支出5.00万元,占0.6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41.71万元,占88.43%;住房保障支出5.46万元,占0.7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0万元,占0.6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54.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4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培训费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失业保险缴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伤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0.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补助缴费。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 (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义务植树、林长制工作经费等。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9.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津贴、绩效工资、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612.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伙食费、其他社会保障费用、办公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项目支出等。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5.4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缴纳。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2025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火工作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1.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9.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62.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5年预算增长0 %。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5年预算减少50.00%。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部门开展日常公务活动接待,比去年预算减少0.50万元,减少了50.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缩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5年预算增长0 %。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5年无安排公车购置费情况。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00.00万元,其中,土地开发支出5000.00万元,占100.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部门下属局机关及0 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8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控规修编,规划编制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无购买大型设备等固定资产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5年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部门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同时所有项目支出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5.66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6.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单位人员培训方面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指反映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指反映地方人民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的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25年度)
表7.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5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