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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和目的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工作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进一步加强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到2021年底,配合市委、市政府基本建立高新区、街道、社区三级林长制责任体系及相关制度。到2025年,全面健全林长制组织、责任、运行、保障等体系,全区林地、湿地等生态用地得到有效保护,绿化质量和效益得到持续提升。到2035年,林长制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全区绿色生态空间持续保持稳定,森林生态功能显著提高,基本实现森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组织体系
(一)设立三级林长。区管委会设立林长、副林长,由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任林长,相关负责同志任副林长。街道级林长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相关负责同志任副林长,社区设立林长、副林长,由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实行高新区管委会包街道,街道包社区的分片包干责任制。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设立区林长制办公室,承担林长制日常工作。
(二)工作机制。高新区建立林长会议制度,研究本级行政区域林长制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推进林长制相关工作落实。会议由本级林长或副林长担任召集人,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1次,各成员单位分别确认一名联络员。
(三)工作职责。区级林长负责组织领导责任区内森林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牵头组织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区林长制办公室负责林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林长制成员单位负责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有关工作的协调落实。
四、重点任务
(一)坚持提质增量,加强森林资源培育。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监管。实施全域绿化,提高森林覆盖率,优化森林结构。
(二)坚持持续发展,强化生态保护修复。扎实推进荒山绿化,开展湿地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打造美丽乡村,实现乡村绿化、美化。
(三)坚持防控并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将林业灾害纳入防灾减灾体系,建立联防联治机制,加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提升综合防治能力。
(四)坚持深化改革,推动林业产业发展。配合东兴区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五)坚持科技引领,提升支撑保障能力。推进数字林草建设,推进院(校)地方合作,推进基层群防群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推进,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全区林长制顺利推行。
(二)建立制度,形成合力。要建立林长制工作督查、信息通报及考核办法等配套齐全、设置合理、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工作制度。
(三)加大投入,落实人员。各街道要加强林长制工作机构建设,合理配备工作人员负责林长制相关工作。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和网络等媒介大力开展林长制宣传,形成知晓、支持和推进林长制工作的社会氛围。
(五)强化考核,严明奖惩。林长制纳入对街道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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